八、引领市场需求,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积极促进汽车消费。贯彻国家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促进汽车消费稳定增长。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改造升级,完善二手车信息平台。加大对汽车报废更新的资金扶持,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范围。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巩固经二路、中山东路、宝商百货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和示范店的成果。推动特色商业街建设,争取到2012年把中山路建设成为具有历史文化和西府特色的餐饮、民间工艺、旅游纪念品一条街,彰显地域民族特色,吸引各地客商感受宝鸡悠久文化和品尝宝鸡民间美食,使老商业区焕发新活力,提高宝鸡对外影响和知名度,推动商贸流通和旅游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培育扶持一批覆盖面广的新型交易平台,规范发展网上购物、电话购物、手机购物、电视购物等新型销售方式。扶持“老字号”的创新发展,积极宣传品牌培育和扶持政策,注重我市地方性“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推荐、认定和宣传、保护工作,组织企业申报陕西省品牌发展项目。
九、切实改善消费环境,确保消费安全。
建立健全居民生活必需品储备应急机制,落实省政府确定的地方肉类储备规模,确保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合格,保证居民消费和市场稳定。积极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兴商”创建活动。选择食品、药品、日用品、餐饮服务、美发美容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进行诚信商业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重点行业、企业和产品的商业信用档案体系、商业信用公告制度和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尽快形成诚信商业网络。提高商务综合执法能力,建立商务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市场监管,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安全、放心消费。确定宝商集团、聚丰商业、国美电器等企业为培育和发展消费热点的重点联系对象,更好地发挥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先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