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果业突破性发展
(一)加快果业建园。围绕渭北塬区苹果、秦岭北麓猕猴桃、城郊及渭河川道时令杂果三大水果产业带建设,按照“规模发展、连片推进”的原则,统一规划布局,提早调整土地,优化品种结构,做好苗木储备调用,全年新建果园25万亩。抓好扶风苹果苗木繁育中心和眉县猕猴桃苗木繁育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繁育能力和苗木质量。做好扶风县、凤翔县国家级现代农业苹果项目和眉县、岐山县省级现代农业猕猴桃项目,提升果业生产水平。
(二)加大技术推广。研究制订苹果、猕猴桃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示范带动强的果业示范园,带动整体果业生产水平提高。按照“果、畜、沼、窖、草”五配套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要求,加快生态果园示范村建设。抓好苹果、猕猴桃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强化资金监管,落实建设任务,搞好技术协作,确保建设质量。
(三)狠抓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按照“渭北塬区以日光温室为主、城镇近郊、川道地区以塑料大棚为主”的总体发展布局和“适度集中、规模发展、板块推进”的要求,抓好以“宝鸡线辣椒、太白凤县高山无公害蔬菜、蔡家坡大蒜、岐山千阳胡萝卜、眉县架豆白菜、扶风洋葱及陇县凤翔大葱”等为主的特色优质蔬菜基地建设。制定标准化生产规程,大力推广无公害标准化蔬菜生产技术,加大无公害蔬菜基地认证步伐。年内全市新建日光温室2000亩、大棚10000亩。重点抓好凤翔、岐山两个省级设施蔬菜示范县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提高生产水平。
四、支持农产品加工和龙头企业发展
(一)加大引导扶持力度。加快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促进优势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优势品牌为纽带,通过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实现规模扩张。支持和引导企业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增值水平高、出口能力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项目带动、资源整合、招商引资等方式,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向优势产业、优势区域聚集,同类企业及相关企业向产业集群基地集中,加快形成园区化、集群式发展的新格局。鼓励龙头企业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加大金融信贷力度。要积极稳妥的扩大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扶贫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试点,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各金融机构要把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信贷支农重点,对具备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业务要简化办理,执行优惠利率。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要根据自身实际,每年从信贷总规模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农产品加工项目。对农产品出口企业所需的农产品原料收购资金,依据企业提供的出口产品订单适时安排放贷。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所需的季节性农副产品收购资金,采取流动资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多种形式,解决抵押难的问题。推动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利用农业发展银行涉农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通过资本市场的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实现直接融资。
(三)完善财税政策。市县财政逐年增加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专项扶持资金,通过财政贴息、项目倾斜,扶持龙头企业开展基地建设、科技创新、打造品牌、开拓市场,加快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