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七日
宝鸡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推进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2001年以来,国家和省市相继组织实施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程,建立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舍质量明显提高,校舍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是,受去年汶川大地震影响,我市中小学校舍危房面积大量增加,存在较多C、D级危房,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有相当部分的中小学校舍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的要求,已经修缮改造的校舍仍有一部分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大举措;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战略部署;是依法履行政府责任、贯彻《
防震减灾法》的具体行动;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的有效措施。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全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县区要在全面摸清中小学校舍安全现状和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和校舍危房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因素,科学制订校舍安全工程规划。
质量为本、严格标准。校舍建设坚持“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达到《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和《
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等相关规定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