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宝鸡市市区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张敬原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办主任葛君琪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金、渭两区政府分管局(区)长为成员,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负责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办主任葛君琪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房管局局长李锋波、金台区政府副区长杨明宽、渭滨区政府副区长王爱国、市城建局副局长王宗焕、市供电局局长杜联宝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区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所在区域内的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工作。
四、实施步骤和任务分工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旧小区综合改造采取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由金台、渭滨区政府会同市房管局对拟实施改造的旧住宅小区进行全面调查,详细摸底,编制费用预算,报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定。
第二阶段:宣传准备
市级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的法规政策,宣传开展综合改造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市民主动支持、参与综合改造活动。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在小区公布整治实施方案。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
市城管办、金渭两区政府、市房管、城建、规划、综合执法、财政、供电、环保、物价、劳动、民政、公安、工商、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要积极履行综合改造方案要求的相应工作职责,主动参与综合整治,将管理职能延伸到整治后的旧住宅小区,努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市城管办:负责综合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
市房管局:负责协助市城管办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做好监管工作。负责组织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建局:负责自来水单元、户表改造工作,在确保正常供水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自来水到单元、户表改造工作;配合两区政府对旧住宅小区的市政设施等进行完善;
市供电局:负责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配合两区政府对旧住宅小区的供电设施进行完善;
金、渭两区政府:负责和供水、供电部门签订工程合同,负责工程管理,参与供水供电系统改造招投标,组织绿化、小修工程招投标,负责清收欠缴水、电费等工作。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健全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等;
市规划局:负责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工作中供水、供电、排水等管线路由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