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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林业)建设工程总体规划》的通知

  九江市境内沿湖“五县二区”,沿湖乡(镇、场)40个,行政村394个,村民小组4235个。区域面积2570.18平方公里,人口99.44万,其中农业人口71.65万。2007年环湖“五县两区”规模工业增加值72.42亿元,农业产值22.4亿元,渔业产值14.85亿元,财政收入15.72亿元(其中:沿湖乡镇2.6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44-5530元(详细情况见附表2)。
  (三)绿化现状
  九江市沿湖“五县二区” 森林覆盖率43%,林业生态环境优良,森林资源丰富。近五年来,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完成平原造林4.1万公顷,中德长防林3.8万公顷,国债长防林工程3.5万公顷,退湖还林工程人工造林2.92万公顷,封山育林4.5万公顷。沿湖岸线2公里范围内的林地纳入了生态公益林范畴,湖滨地区有19.47万公顷生态公益林。但沿湖绿化体系不够完善,绿化布局不尽合理,绿化的生态效应和景区景点美化效果有待提高,绿化的持续投入有待加强。
  二、规划总则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江西省森林条例》、《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送审稿)、《九江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规划》。
  (二)规划指导思想
  1、体现科学发展观,规划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2、体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总体发展的思想,规划生态、产业、旅游、环保、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环湖绿化体系。
  3、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满足城乡居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良家园的需要。
  (三)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性原则。以生态效应为核心,完善绿化生态功能。
  2、坚持系统性原则。增强绿化系统功能,完善绿地类型和布局。
  3、坚持多样性原则。强化地域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改善林分结构,丰富生物多样性,增强绿化美化效果。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5年,即2009年至2013年。其中,2009-2011年为造林绿化阶段,2012-2013年为巩固完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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