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市政府成立九江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曾庆红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吴锦萍副市长担任,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地震办、九江消防支队、市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职责见附2)。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教育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办公室下设协调与规划组、校舍安全排查鉴定技术指导组、工程实施技术指导检查组和监督检查组。
1、协调与规划组: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有关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目标、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和校舍信息系统;筹措和落实工程专项投资;统筹提出资金安排方案;组织编制和审查各县(市、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并上报省校安办审定;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管、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编发工作简报,推广先进经验,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2、校舍安全排查鉴定技术指导组:由市房产局牵头,市房产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办、市气象局、九江消防支队有关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按照省“校安办”制定的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技术指南,组织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和鉴定、评估和人员技术培训;负责根据省提供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及地震断烈带和地震多发区、洪涝灾害易发区及其他地质灾害分布情况,提出安全评估报告和建议。
3、工程实施技术指导组: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建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办、市气象局、九江消防支队有关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按照省“校安办”制定的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技术指南,对校舍提出改造加固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对学校校舍建设进行督促检查;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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