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游览环境:所有列入线路的景区内的旅游标识牌、旅游服务机构门牌必须中外文对照、齐全醒目、制作精致并有特色;邮电、通信、银行服务项目齐全并开通国际国内业务;按国家标准设置咨询服务、旅游安全、医疗救治的组织机构,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九江作为旅游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庐山和庐山西海)应配备英、日、韩等多语种的导游员(讲解员)。
3、接待设施:九江市区应有3家以上五星级旅游饭店,庐山、庐山西海应各有2家以上五星级旅游饭店。九江、庐山要引进面向高端游客的国际知名旅游连锁酒店品牌和面向自助游客的国际青年旅社及公寓;完善庐山国际会议中心功能,加快建设庐山西海国际会议设施。
4、旅游餐饮:九江、庐山、庐山西海应各有5处以上大中型特色风味餐馆,并积极引进建设日、韩等外国风味餐馆,设有清真餐馆。九江市区要规划建设鱼餐风味街;庐山东林寺、庐山铁佛寺、云居山真如寺应设有面向游客的斋堂。
5、旅游购物:九江市区、庐山、庐山西海要建设好旅游购物街区(中心),其他节点有旅游购物点。
6、旅游娱乐:打造展示九江文化特色的大型综合文艺节目和服务游客的文化娱乐设施。庐山、庐山西海应有适应国际要求的特色文艺节目。庐山国际高尔夫球场应按照国际标准建设并提供优质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工作的组织与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大力支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
(二)职责分工
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负责制定《省规划纲要》我市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要求和各自职能制定具体落实计划,并推进计划的实施。根据省统一要求和我市需要,设计我市统一的旅游形象和旅游精品线路,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推介,并根据市场需求和线路建设情况,及时组织旅行社编制旅游销售线路,大力开拓市场,广泛招徕客源。根据全市旅游线路配套建设的需要,积极组织旅游招商引资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配合做好旅游精品线路宣传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旅游精品线路项目建设的安排和立项审批、核准、备案。
国土部门负责旅游精品线路建设项目用地申请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