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9〕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八月六日
九江市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银监会《关于2009年继续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金〔2009〕6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住建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审计厅、江西银监局《关于转发〈关于2009年继续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建金〔2009〕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长效的原则,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为重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作用。
专项治理工作目标:2007年审计、2008年专项治理和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业务督查提出的问题整改纠正到位;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依法有效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完善,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改观,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2007年审计、2008年专项治理及省住房公积金专家组发现问题的整改到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决策职责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的技术规范化和数据标准化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考核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违规发放和逾期个人住房贷款情况的全面排查,查找住房公积金存放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严格清理和纠正不建不缴、少缴漏缴、超标缴存以及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损害职工权益、危害资金安全的行为。对损害职工利益,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管理中心要梳理排查,督促这些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严格执行“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