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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牛满贵 市商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卢克苏 市财政局副局长
  时小波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
  彭晓斌 市物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荣 君 市新闻中心主任
  彭松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烈三 市经贸委副主任
  李 源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赛喜 市交通局副局长
  丛小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伍建中 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 峰 市商业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
  彭友根 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总经理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资集团公司,由彭晓斌兼任主任,杨泽中、杨勇、胡继仁任副主任。
  (二)设立联合服务窗口。由市物资集团公司牵头,会同市商管办、财政、环保部门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负责办理补贴资金申请事宜。窗口工作人员由物资、财政、环保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市物资集团公司安排一名负责同志牵头抓好联合服务窗口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联合服务窗口设在九江市行政服务大厅, 8月10日前筹备到位并投入运行,联合服务窗口办公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遇节假日顺延)。咨询服务电话:8220503。
  (三)做好宣传工作。要广泛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各相关部门、回收拆解企业要积极提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面的咨询服务。联合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印制发放有关政策宣传资料。
  (四)全面启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按照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统一要求,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受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
  四、保障要求
  (一)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是国家出台的又一项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搞好密切配合。市物资集团公司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发放管理,负责指导和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新车销售管理工作;市商管办负责汽车以旧换新相关协调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落实、拨付和监管;市公安局负责协调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并出具相关证明;市环保局负责“黄标车” 的认定和查验,并加强对报废机动车拆解处理设施环境监管;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加强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配合。联合服务窗口要按照全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政策要求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方便群众,热情服务,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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