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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9〕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九年八月三日

  九江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打击发票犯罪活动工作实施办法》,严厉打击和整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围绕假发票的印制、倒卖、使用和发票的非法出售、购买、虚开行为,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得到阻截,兜售假发票的高发区域得到整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对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整治,摸清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的源头和渠道,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尤其要严厉打击印制、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组织力量对易于隐藏印制假发票窝点的城乡结合部、以及不法分子兜售假发票较为集中的车站、码头、各类市场、商场等区域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查处虚假注册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空白发票并非法倒卖或代开发票的行为。
  (二)严厉查处使用虚假发票行为。国税、地税机关要组织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等4个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集中力量对交通运输业中的自开票单位和物流行业、商业零售业中的大型连锁店进行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队等违法取得和使用发票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对取得虚开假发票入账核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使用虚假发票虚列支出的,依法按照贪污公款、侵吞国家资产从严惩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行政、刑事责任,还要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会人员追究相应责任,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要通报曝光,限期整改。
  (三)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深挖发送发票信息的源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的工作机制,利用技术手段对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站等传播的发票违法信息进行过滤,有效阻截违法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站等传播的发票违法信息的技术阻截工作,由电信部门负责;国税、地税机关负责收集发票违法信息样本和关键词组,汇总后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和电信部门。各地国税、地税机关要认真梳理发票违法信息线索,追根溯源,会同公安机关深挖制售假发票和非法出售、代开发票的违法犯罪团伙和窝点,从源头上加强监控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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