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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9〕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九江市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八月三十日

  九江市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依规严格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土地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09]16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8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集中2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市开展以清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为重点的土地执法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未批先用、批而未用、擅自改变用途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进一步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规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用地行为,确保国家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自查为主。这次专项行动实行上下联动、自查为主。专项行动的基础是各县(市、区、山)的自查自纠,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和指导。
  2.突出重点。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通过对新增建设用地的清理,全面摸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项目用地和批而未用的土地,重点查处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3.重在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认真整改到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4.区别对待。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当地已经依法严肃处理的,此次不再处理;当地不主动自查自纠,通过抽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则依法从严查处。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此次行动在全市各县(市、区、山)范围内开展,其中浔阳区、庐山区、九江经济开发区、庐山管理局以卫片执法检查的核查结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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