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Ⅰ期#2机组增容改造后变更容量问题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Ⅰ期#2机组增容改造后变更容量问题的批复
(陕发改运行〔2009〕1719号)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Ⅰ期#2机组增容改造后变更容量问题的请示》(陕蒲电生[2009]9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公司Ⅰ期#2机组增容改造后铭牌由330MW更改为360MW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机组效率,降低煤耗,实现节能减排,你公司于2009年对Ⅰ期2×330MW发电机组汽轮机通流部分、轴承、冷却等系统进行了改造,更换了发电机,并对相应的控制部分进行全面改造。#2机组改造完工后通过了168小时机组满负荷试验,并由杭州华电电力研究所等单位对机组改造后的各项性能进行了考核试验,鉴定该机组完全能满足360MW机组的各项指标要求。鉴于此,我委认为你公司#2机组的改造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同意你公司#2机组铭牌出力由330MW更改为360MW。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