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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玄武红山外来工子弟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2009)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玄武红山外来工子弟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9〕235号)


南京玄武红山外来工子弟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生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民办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你校近年来的办学实际和南京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你校教育培养成本的监审报告,经研究,现就你校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学前班保育教育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00元;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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