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意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省不断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推进节油节电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能源消耗不合理、利用效率较低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部分高耗能企业技术装备落后,产品单耗高,电机运行效率低;高效节能产品尚未广泛进入市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景观照明以及家庭用电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浪费现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省电力、成品油消费总量将进一步增加。
做好节油节电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既是当前的一项紧迫工作,也是长期的战略任务。各市州、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油节电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节油节电的重点工作
(一)汽车节油
1.严格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务车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调配,减少单独或重复派车,严禁公车私用,集体活动提倡乘坐中巴或通勤车、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完善油料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车辆油料管理使用档案,严格执行公务车“一车一卡”和定点加油制度,及时登记并定期公布单车燃油消耗及行车里程。
2.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道路营运市场进度,力争到2013年底,基本实现全部营运车辆达到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3.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将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国产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