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文化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洪文字[2009]104号)
各开发区社发局、各县区文化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是今年全党全国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确保国庆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有序,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洪办字[2009]87号),对做好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开发区社发局、各县区文化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一定要按照《通知》要求,围绕落实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维护社会稳定,丰富节日期间的群众文化生活,使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定、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护大局,严格控制赴京活动。
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讲政治、讲大局,8月底至10月初,一律不得在北京举办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履行报批手续。从9月中旬开始,要适当控制人员和车辆进京,为中央分忧,为北京减压。
二、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要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按照“五定五不准”要求,做好接待工作。国庆节前后不层层举办庆祝大会,不搞群众游行,不得以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为名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不得借国庆60周年的名义搞各种集资、募捐、收费、摊派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发行冠以国庆60周年之名的商业性纪念品,产品、商务活动不得冠以“国庆献礼”等字样。
三、周密部署,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要结合当前全市的工作大局,组织创作一批宣传时政、团结鼓劲的优秀剧(节)目送到基层去,让广大群众享受到真正的文化大餐。各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要组织精干的队伍、精彩的节目深入到农村和生产第一线进行演出,大力开展好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将优秀的精神食粮送到农村、送到基层。群艺馆、文化馆要深入社区、农村组织开展好社区文化、广场文化、少儿文化、家庭文化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节日期间群众的文化生活。各级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所要实行全天开放,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文化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在促进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必须始终保持对违法经营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节日期间文化市场检查的重点是网吧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县乡演出市场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要通过有效监管,禁止传播腐朽文化和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表演,严厉查处网吧违规经营行为。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和严重违法行为,要与公安、工商部门形成合力,依法查处。各级文化市场管理稽查人员在节日期间要做到全天候、全过程监管,确保节日期间文化市场安全有序、健康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