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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在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中推行网上远程评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远程评标协调系统、视频监察系统、招投标信息发布系统和招投标交易系统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发;电子标书制作系统和网上评标系统利用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二次开发;评标专家在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内抽取,实现专家资源开放共享,专家抽取和语音通知系统利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改进。

  (二)硬件系统:包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硬件系统和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硬件系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硬件系统配备远程评标系统专用服务器,在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立全省远程评标视频监控显示系统,各地监察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接入远程评标视频监察系统。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硬件系统主要包括开评标计算机、服务器、视频监控和语音通讯设备等硬件设施。具体配置待技术方案确定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另行通知。

  (三)网络系统:由外网和内网组成。

  外网由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专线接入互联网,通过门户网站实现招投标信息发布、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

  内网由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光纤接入全省政务信息网,建立全省网上远程评标专网,实现全省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之间的异地远程评标。

  远程评标协调系统、视频监察系统部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网服务器上;专家抽取和语音通知系统部署在省经济信息中心外网服务器上;网上评标系统分别部署在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网服务器上,设区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评标系统同时为所属县(市、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网上评标服务,县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则上不再另行部署网上评标系统;招投标信息发布、招投标交易系统分别部署在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外网服务器上。

  三、试行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工程规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需对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进行评分的,应采用远程评标方式对技术标部分进行评标:

  (一)省重点建设项目;
  (二)工程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及以上;
  (三)装修装饰、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智能化、幕墙、园林绿化工程等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800万元及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扩大实行网上远程评标的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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