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密切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切实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落实应对措施,防范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交通的影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等厅(局)《关于
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2007]23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电〔2008〕97号)的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校车进行一次复查,高等学校要对自有车辆重点是接送学生和教职工的交通车进行一次检查,严格审核校车和自
有车辆驾驶员资质,严防校车和自有车辆带病上路,并根据各地路面实际情况及时为车辆安装防滑装置;严禁学校租用外地机动车、个人机动车和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严肃查处接送学生车辆和校车超载、超速、酒后驾车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尤其要严肃查处幼儿接送车辆的超载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对食品卫生,要严格按照《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要求,严格食品的购买、储存、生产、售卖等环节的管理;从严执行试尝、留样规定;有效封闭操作间,确保蒸饭、点菜、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对甲型H1N1流感,要认真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认真坚持体温测试和因病缺勤登记,掌握师生体温变化和健康情况,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要严格按照“非必需,不举办”的要求,取消一切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防治意识、努力提高学校应对能力;要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定时对房间进行通风换气,做到环境清理和消毒不留死角;要实施好假期返校学生提供由当地社区医疗服务站或家长签字认可的返校前一周(7天)体温测试记录;认真执行门卫制度,严格控制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五、进一步加强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对校园内燃煤燃气燃油锅炉、燃煤取暖装置、应急照明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等设施,人员聚集场所、化学实验室的通风、通气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立即停用或限期整改。各学校特别是地处农村寒冷地区和山区的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新开办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对学生宿舍(包括学校租用校外单位闲置房和民房作为学生宿舍)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管理工作,加强夜间值班和定时巡查,设专人负责学生宿舍夜间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对校园内教职工出租房,也要加强指导与管理,杜绝老式热水器(非直排式)使用不当引发的伤亡事故;同时,要做好预防板房夹层化学材料燃烧(烤化)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中毒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