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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教〔2009〕277号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形势研判会的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应对当前天气变化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一厅〔2009〕10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近日,我国一些地方出现多年罕见的暴雪天气,个别学校发生大雪压倒校舍事故;我省气温骤降,个别地方出现大雪,暴雪、雨雪冰冻低温、大雾等恶劣天气出现几率增大,加之,冬季风干物燥,由于用火用电取暖等原因可能引起火灾事故;元旦、春节、寒假将至,学生和教职工乘坐、使用交通工具增多,又因冰雪雨雾影响,涉及师生交通事故极易发生;暴雪、雨雪冰冻低温等自然灾害极易导致校舍安全事故;在节假日里,师生的庆祝和聚会活动增多,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迅速蔓延,今冬明春我国疫情还将继续,防控形势十分严峻;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肠道疾病、呼吸道传染病也可能在冬春季节发生。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一时期学校安全工作,认真研究本地本校今冬明春学校安全特点,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防止和克服松懈、麻痹、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进一步突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确保学校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下大力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坚持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严格管理用电用火用蜡烛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畅通消防通道、疏通楼梯及安全出口,完善消防设施。在近期,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学生宿舍、校园内商业网点、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和学生活动中心等人群集中场所和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消防问题和消除火灾隐患。有木质结构建筑和农村寄宿制的学校更要作为本次消防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治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认真指导督促本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本高校二级学院(部门)落实好消防管理的要求和措施,坚决杜绝因管理和措施不到位造成的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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