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节能环保投资公司节能环保大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节能环保投资公司节能环保大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锡建总〔2009〕90号)


无锡节能环保投资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悉。经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节能环保大厦项目的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与功能:该项目主要功能为科研设计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7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33万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单体设计,但有如下问题和建议请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
  1、建筑物(包括地下室)后退红线、绿线及各类控制线的距离、日照间距以及绿地率等指标均应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2、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深化交通组织,优化出入口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指标应严格按有关标准和相关部门要求设置。
  3、 结合地块的整体开发建设,深化地块内外各类管道的设计和建设。拟建用地内给水、排水、供气、供电、电讯等综合管线,应与周边道路的管线衔接到位。应深化雨水综合利用设计。地面铺装尽量采用生态透水性材料。完善建筑物的智能化设计及地块内的亮化设计。
  4、进一步完善该项目的消防设计。做好建筑的消防疏散设计,室外消防通道要实现环通,消防车道等应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
  5、建筑物室内污粪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应根据环评要求进一步深化设计,同时满足环保、卫生防疫的其他要求。
  6、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完善建筑物室内室外的无障碍设计。
  7、严格执行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及有关国家、省、市节能节水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建筑节能不得小于50%。深化各项建筑节能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完善绿色建筑节能设计,落实各项建筑节能措施。
  四、该建筑物抗震设防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规范及国家、省、市的其他相关要求,苏建抗审(2009)08号文的审查意见,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落实。
  五、进一步深化场地内供电、供水、供气、排污、排水、信息等综合管线设计,并与外部建设条件衔接到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