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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3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委《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遂宁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发展和稳定大局,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药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唐亚林任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伦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经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遂宁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有关事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遂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2009年11月15日前上报市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5800032);要依法履行职能职责,相互配合,坚决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要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营造浓厚氛围,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适时通报各级各相关部门整治情况。对整治不力,药品安全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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