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3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业:
《遂宁市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遂宁市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抓好全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完成今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25%的工业节能目标任务,根据《四川省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和全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推进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工作。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产业政策引导、信贷政策支持、财税政策调节等手段,推动企业主动调整结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依法监督、依法关停、依法淘汰的原则,科学把握进度,妥善处理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努力形成企业主体、政府导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机制,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9年12月31日前,全市完成7户企业的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工作。其中包括:船山区企业1户,安居区企业1户,大英县企业3户,射洪县企业2户(详见附表)。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推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将淘汰落后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灾后恢复重建、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产业政策与信贷、环保、安全、技术等政策协调执行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价格导向机制,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经济结构总量优化。
(四)坚持区别对待,稳妥有序推进,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按照扶优汰劣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