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9〕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九江市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九江市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
二、考核内容
各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和计划、组织动员、资金投入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工程进展、工程质量、工程效益、工程管理和机制创新、统计报表和宣传报道。
三、实施步骤
根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征,全程分3个阶段考核:第一阶段考核时间于2009年10月中旬进行,主要考核各县(市、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和计划落实、组织动员、重点工程配套资金落实和行动情况进度。要求达到年度计划的20%。第二阶段考核时间于2009年12月下旬进行,主要考核重点工程进展、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到位、面上小农水项目进展、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创新。要求达到年度计划95%,并作为当年考核成果。第三阶段考核时间于2010年3月中旬进行,主要考核工程完成情况、工程效益和年度工作总结情况。要求达到年度计划的100%。每次考核按计分办法评分,全部考核结果累计总分,并将考核内容计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农业经济发展综合考评内容。
四、评分办法
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按百分制计分。所有考核内容全面完成按标准计分,阶段考核按规定指标计分,未达到规定的指标按比例扣分。
(一)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8分)
1.各县(市、区)政府已批转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和计划(得4分)。
2.重点工程有“三图一书”,即工程现状图、规划图、施工图和施工设计书(得4分)。
(二)组织动员(7分)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明确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岗位责任制和分工责任制(得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