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金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石路东北侧地块三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锡建总〔2009〕162号)
无锡金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悉。经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地块三期项目的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与功能:该项目位于青石路东北侧地块,建设功能为商业、住宅用房。三期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约10.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单体设计,但有如下问题和建议请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
1、建筑物(包括地下室)后退红线、绿线及各类控制线的距离、建筑物的限高等均应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筑面积、容积率等有关指标在整个地块总体平衡且不得超出有关部门的指标要求。公建配套的建设按市建设局立项批文实施到位。
2、优化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确保绿地率的指标要求;沿城市道路的绿化设计风格与已建成的道路绿化相衔接;树种选择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合理确定乔木和灌木、常绿乔木和落叶乔木的比例。
3、深化地块的各类管线的综合平衡设计,与整个地块的管线设计相衔接、与周边道路的现状管线衔接。深化地块的雨水综合利用设计,地面铺装尽量采用生态透水性材料。
4、根据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深化交通组织,本区域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指标严格按有关标准和相关部门要求设置;合理安排商业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房的停车。
5、进一步完善该项目的消防设计。做好建筑的消防疏散设计,室外消防车道的宽度、大型消防车辆的回车场地等应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
6、建筑物室内污粪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应根据环评要求进一步深化设计,同时满足环保、卫生防疫的其他要求。
7、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完善建筑物室内室外的无障碍设计。
8、严格执行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及其他有关国家、省、市节能节水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建筑节能不得小于50%。
四、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规范及国家、省、市的其他相关要求,严格按照锡建总[2009]152号文的审查意见,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的抗震设计工作。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在施工图阶段对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予以复核,施工图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