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2009年度冬季农业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9〕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九江市2009年度冬季农业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三日
九江市2009年度冬季农业生产目标
考 核 办 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九办字[2009]125号)要求,将油菜种植面积、油菜籽单产、油菜籽总产和绿肥种植面积完成情况作为2009年度各县(市、区)冬季农业生产考核指标。
三、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
考核实行农业局对各县(市、区、)冬种油菜、绿肥生产开展的督导检查与统计上报数据相结合。按100分制计分,2009年冬种督导检查考核40分,2010年统计季报上报数据考核60分。
(一)督导检查(40分)
1.督导检查内容。各县(市、区、)油菜、绿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油菜良种补贴政策、油菜和绿肥生产技术高产示范片落实情况、资金投入、责任激励机制落实等。
2.督导检查评分。油菜、绿肥面积任务完成情况30分;油菜、绿肥播种进度及冬种覆盖率16分;抽查重点乡村油菜、绿肥生产落实情况16分;查看行政及技术服务措施20分;油菜、绿肥高产示范片、油菜机开沟示范片落实情况10分;访问农户8分。通过六个方面对各县(市、区)冬种油菜、绿肥生产进行评分(制定具体评分细则)后,再按40%权重计算得分。
(二)统计上报数据(60分)
1.考核时间及依据。以2010年7月份统计部门统计季报数据和九办字[2009]125号文件分解到各县(市、区)油菜、绿肥面积、油菜籽单产、总产完成情况为准。
2.考核评分办法。先以100分制计分,油菜70分(面积30分、单产20分、总产20分),绿肥面积30分。
(1)油菜、绿肥面积。完成市分配任务数各得30分,没有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即完成任务95%的得28.5分,完成90%的得27分,完成80%的得24分,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