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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办发〔2009〕18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济南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1月3日

  济南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09〕22号)和全国、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济南系统工程,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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