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济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济外经贸发〔2009〕150号)
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市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的管理,使其在宏观政策的指导和推动下健康快速发展,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济政字〔2009〕41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管理
服务外包(ServiceOutsourcing)是指各类企业和组织将管理、服务、研发、设计等环节的非制造类业务委托给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服务外包可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详见附件1)。
(一)服务外包企业认定条件
1、在济南市区域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业务涉及(附件1)中的一种或多种服务外包适用范围;
3、企业从事的外包业务中有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4、企业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fwwb.gov.cn)内进行日常业务申报。
(二)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
1、济南市服务外包企业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出口和收汇证明材料(服务外包协议或合同、软件出口和服务外包合同登记证书、海关报关单、外管局出据的收汇证明或水单等);
(三)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管理
市外经贸部门负责对服务外包企业进行认定和管理,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予以确认,并就企业开展的业务予以政策支持。
对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年审制,在审查中凡连续二年无离岸外包业务实绩、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取消其享受政策支持的资格。以后经确认其实绩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后,方可恢复享受政策支持。
二、培训机构的认定管理
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是指从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院、社会专业培训机构和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内部面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的专业机构。
(一)认定条件
1、在济南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的单位;
2、具有培训所必需的场地、设施和师资力量。培训场地不少于800平方米,具有足够教学的电脑和宽带接入,专兼职授课老师不少于10名,每年能够提供100人次以上的培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