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管理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等基础建设。
三是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那些技术落后、安全性能差、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消防条件的陈旧设备。要重视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资金的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本系统、本单位2009年总体发展计划。
3、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制化建设
一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和学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法制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消防法制观念,提高遵法、执法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依法管理。加大对《
安全生产法》和《
消防法》的执行力度,并以此作为管理工作的有力依据。促进企业依法抓好安全、促进广大职工依法保护自身安全,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4、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一是按照国家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二是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标准,并刊印成册,在系统内贯彻实施。
三是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长期和短期目标,完善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和安全质量管理标准。
5、深入开展各类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按照市安委会和公安消防局2009年工作部署,建立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
二是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整改力度,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实施跟踪督办并逐项整改消号。
三是对重点危险源建立联控机制:
(1)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我市危险化学品“三级监控”体系的建立,明确监控的重点部位,确定监控内容、监控方法、监控制度、监控措施,落实监控责任。
(2)确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重点监控源点,如:环保污水处理池、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氨压机房、化验室、锅炉房、食堂污水井、危险化学品库等重点部位。特别对污水处理、地下管道清淤等工作,一定要聘用专业人员。加强对一氧化碳中毒和窒息事故频发部位的检查。对以上重点监控源点,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措施。
(3)继续做好厂房租赁、出租的安全管理及消防监督工作。要摸清底数,依法明确出租方对承租方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任以及出租方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整治难度大、安全隐患多、防火措施不到位的租赁厂房实施联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