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保护力度,推进文化遗产传承。形成全民重视、专群结合、依法保护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加强城市人文规划与整体保护,保持淮安城市风貌和特点。加强地面地下文物保护工作和文物保护单位原生环境的保护治理。重点实施博物馆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博物馆事业发展体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规范文物市场经营活动,使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得到充分挖掘、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五)完善市场体系,推进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发展文艺演出业、娱乐休闲业、电影放映业、广播电视业、网络服务业、出版发行业、印刷业、会展广告业、装饰装璜业和文化旅游业等十大文化产业及汇通出版物市场、新华发行集团淮安分公司、淮阴新华印刷厂、江苏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10个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文化产业年增长率达15%以上,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100亿元,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整个消费支出的18%以上。形成一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和有影响的文化品牌,逐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繁荣的文化市场体系。
(六)提高队伍素质,推进文化人才建设。着力加强各类领军人物和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用3-5年时间在全市选拔培养100名在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文物、广播影视、文化经营与管理等领域业绩显著、影响较大的杰出人才和领军人物。制定和实施全市文化人才培养规划,办好淮安市文艺家读书班、淮安市德艺双馨人才培养班,加强基层文艺骨干轮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完善公平竞争和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断提高领导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认识和掌握文化发展规律,自觉把文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大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文化发展规划和任务,并切实抓好落实。
(二)突出政府主导。进一步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文化投入总量和增幅额度,创新公共财政支持文化发展的方式,设立专项资金和基金支持文化发展,切实解决文化投入滞后、欠账太多的问题。
(三)注重政策引导。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和调控作用,以政府采购、专项补贴等方式,向基层、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力度。设立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支持重点文化产业的发展,落实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有关优惠政策,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实行政策优惠。
(四)深化体制改革。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开的原则,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妥善解决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单位转企改制、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
(五)实施项目引领。要以开阔的思维谋划好项目,以高标准要求建设好项目,以完善的机制落实好项目,用有益于提升淮安城市内涵和品位的重大项目引领和带动淮安文化建设的发展与繁荣。
(六)动员社会参与。创造有利条件,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文化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向文化事业,营造有利于文化发展繁荣的综合整体环境。设立政府荣誉制度,表彰有杰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让一切有志于文化创造的建设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大文化建设重点项目安排表(略)
关于加快大旅游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步伐,把我市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将淮安逐步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城市,现就加快大旅游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景区景点开发为重点,以打造国内外知名旅游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旅游发展模式,通过规划引领、开放推动、品牌集聚,打造“历史古城、文化名城、生态水城”的城市形象,提高淮安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共享度,推动全市旅游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09年,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和实现旅游总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2%和20%以上,力争“双超”,即全市旅游接待人次超千万,旅游总收入超百亿,旅游产业增加值约占地区生产总值3.7%,成为苏北旅游大市。
到2010年,旅游总收入超过115亿元,旅游产业增加60值约占地区生产总值4%,成为苏北旅游强市。
到2012年,旅游总收入超过20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约占地区生产总值5%,成为华东知名旅游城市。
到2015年,旅游总收入超过35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约占地区生产总值5.5%,成为全国知名旅游城市。
到2020年,力争使旅游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超过7%,成为国内外知名旅游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