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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五大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加快建设大交通人才队伍。逐步增加交通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和办公经费,加大水运、铁路、民航、物流以及信息管理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引进力度。为交通系统现有人才流动、调配、提拔提供组织支持,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分批次、分类别对交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执法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设立专项激励资金,公开推选、表彰在交通事业发展中无私奉献、作出重大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大交通”建设重点项目安排表(略)

  关于加快大产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加快培育大产业是实施新型工业化第一方略的内在要求,是加快工业强市步伐、打造江苏新兴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必然选择,更是将淮安建设成为辐射2000万人口的苏北中心城市的核心支撑。现就加快大产业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主导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新兴产业高新化,全力发展三大主导产业、全面提升四个传统支柱产业、加快培育两个新兴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实施百亿项目工程、百亿企业工程、百企创新工程和百牌名品工程,加快载体建设和人才提升,主攻大项目、培植大企业、建设大载体,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档次、壮大产业规模、打造产业高地,增强淮安大产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二、发展目标
  围绕打造江苏新兴制造业基地的目标,加快发展特钢、电子信息、盐化工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改造提升机械、纺织、烟草食品、建材四个传统支柱产业,培育新能源、新医药两个新兴高新技术产业。
  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力争突破430亿元,销售收入力争突破1800亿元,特钢、电子信息、盐化工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销售收入总额达到1000亿元。
  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力争突破600亿元,销售收入力争突破2800亿元,三大主导产业销售收入总额达到1600亿元。
  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力争突破950亿元,销售收入力争突破5000亿元,三大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力争分别超千亿元。
  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超万亿,建成全国重要的特钢、电子信息、盐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百亿项目工程,壮大产业规模。主攻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十一五”后期重点推进淮钢特钢公司年产70万吨大无缝钢管、富士康三期工程、达方电子二期工程、台玻100万吨纯碱、安邦电化20万吨离子膜烧碱等投资超10亿元项目的建设,以大项目培育大产业,以大项目促进大发展。实施“551”产业提升项目计划。每年滚动实施三大主导产业规模化项目50个、传统产业品牌化项目50个、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化项目10个。强化重大项目储备。重点围绕特钢产业链、电子信息产业链、盐化工新材料产业链、高档面料产业链、装备制造产业链进行项目调研,形成一批对发展大产业有推动作用的储备项目,力争每年储备10个投资超10亿元的项目、50个投资超亿元的项目,力争在投资50亿元以上重特大项目上取得突破。
  (二)实施百亿企业工程,培育产业龙头。百户重点企业必须制定1、3、5年发展规划,按照规划滚动实施一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加快企业壮大步伐。围绕项目、技术、人才、产品、资金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提升核心竞争力。要提高重点企业的融资能力和水平,争取到2015年有10户企业实现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鼓励企业通过投资控股、联合并购等多种方式,在更大的范围、更高的层次上推动企业间的资产重组,实现低成本扩张。充分发挥各产业内重点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拉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规模的扩张。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销售超百亿企业达到10户,销售50-100亿元的企业达到10户,销售30-50亿元的企业达到15户。
  (三)实施百企创新工程,提升产业层次。在列统企业中确定100户骨干企业,通过重点重抓,力争在高新技术产业转化、重点技术攻关等方面取得突破。要加大研发投入,到2010年百户重点企业每年R&D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2%,全部建立市级以上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南京大学淮安高新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力争在2010年具备研发条件,提升我市整体的科技创新水平。积极建设创新企业孵化器,重点支持各类区域性、专业性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建设,为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提供平台。重点推进留学生创业园的发展,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实施百牌名品工程,提升产业竞争力。全市筛选100个具有核心竞争力、高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的品牌,建立动态百企品牌培育库,制定国家、省、市级品牌发展规划,逐步推进。探索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发展品牌的新举措,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和智慧,为企业提供品牌策划、品牌设计和品牌包装服务,提高品牌产品的信任度、美誉度和知名度,为品牌创建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实行名牌申请长年受理机制和名牌创建循环培育机制,指导企业制定相应级别的品牌创建计划。力争到2010年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达到5件,省著名商标达到68件,2015年中国驰名商标达到8件,省著名商标达到88件。力争五年内培育或引进国家品牌产品10个以上,省级品牌产品2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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