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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绿化造林工作的意见

  (*建设标准:乡镇(街道)森林覆盖率达20%;新建集中住宅区绿化覆盖率达40%;户均拥有林木15株;农村硬质化道路单侧一排以上乔木绿化率达90%。)
  4.一级河道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
  今后几年,全市将逐步推进一、二级河道的生态防护林建设,今冬明春重点推进如海运河、通吕运河、如泰运河的绿化工作。河道单侧的绿化宽度不少于20米。不适宜绿化的地段,易地载种,在河道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的宜林区域建设小班片林。同时,加强高等级公路附近大型河道、骨干河道与高等级公路交叉地段两侧的防护林建设。各地要结合河道疏浚,有计划地将相应河道两侧的绿化同步跟进。各地建设任务分解如下:

地区

如海运河(公里)

通吕运河(公里)

如泰运河(公里)

需造林面积(亩)

全市

55

67

30

4000

海安

11

 

 

300

如皋

44

 

 

1000

如东

 

 

30

800

通州

 

29

 

800

海门

 

29

 

800

启东

 

9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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