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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9〕14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陕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
(2009-2015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制定本规划。

  一、陕西省职业病防治现状与问题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党的十七大提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职业病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重点职业病专项整治,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逐步增强,大中型企业职业卫生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是,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着突出问题:一是职业病病人数量大。截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报告职业病23335例,其中2001-2008年新增病例3527例,平均每年新增加400多人。这些新增加的职业病人是在职业健康体检率不足30%的基础上发现的,其中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尘肺病是我省最主要的职业病,约占职业病病人总数的80%,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专家估计我省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要大于报告数量。二是职业病危害范围广。煤炭、冶金、化工、建材、汽车制造、医药等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病危害。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三是对劳动者健康损害严重。尘肺病等慢性职业病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愈,伤残率高,严重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四是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较多的省份,返乡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治还存在许多问题。五是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近几年发生的石泉县矽肺、陈耳金矿群体性尘肺等事件,一次性造成几十人患病,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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