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版权管理处。
拟订著作权管理、保护和使用的地方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检查全省著作权法律、法规和国际版权公约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代理机构、版权协会的工作;承办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申报工作;监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监督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工作;承办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一)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新闻出版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承办出国(境)人员政审等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处合署办公。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省纪委派驻省新闻出版局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新闻出版局监察室。行政编制3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
四、人员编制
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9名。其中:局长(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版权局副局长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12名。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机关服务中心,为局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工勤人员4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贵州省出版物市场稽查队不再与“扫黄打非”办公室合署办公,单独设置。核定事业编制17名,均为管理人员。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
(三)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在著作权管理上,以省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四)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省文化厅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具体分工参照《
中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中央编办发〔2009〕35号)履行各自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