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管;承办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动漫(不含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业务和手机音乐的有关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进行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六)文化产业处。
拟订全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建设;督促指导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动漫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七)社会文化处(少儿艺术处)。
拟订全省社会文化事业、少儿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社区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和文化馆(站)事业;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文献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全省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承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传承;组织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九)对外文化联络处。
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承办执行中外文化合作协定、文化交流项目的有关工作;配合国家外交战略和重大活动,统筹协调开展重要节日、纪念日等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人事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行业人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全省性文化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的审查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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