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省政府督查室。
负责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工作;负责对省人民政府重大政策、工作部署、重要事项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与信息反馈;负责督促检查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落实;负责组织协调开展重大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负责省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专题调研工作。下设督办处、信息公开处。
(十一)电子政务处。
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室(厅)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文电及相关业务工作。
(十二)建议提案处。
负责全国人大、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省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协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工作,围绕建议提案办理开展调研工作。
(十三)驻外机构工作处。
负责与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日常联系及有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专题调研工作;协助办理各驻外办事处在黔的有关事务;协助有关处(室)处理驻外办事处人事、公产等方面的工作。
(十四)省政府接待处。
负责接待国务院及其部门和外省(区、市)人民政府副部(省)级以上公务人员;承办省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协助安排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接待工作;管理省人民政府接待经费和物资;指导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和省政府各部门的接待工作。
(十五)公产处。
负责省人民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的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及机关房改工作;负责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大院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行政处。
负责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的后勤事务;管理省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经费,编报省政府办公厅预算、决算,负责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制度会计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设备、设施及办公用品管理;负责省政府办公厅内部接待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政府采购和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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