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省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受理、分类、分派、移送并督促办理;承担全省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和使用工作;组织查处国家工商总局12315机构交办的申诉、举报案件;开展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十四)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处。
拟订规范电子商务网上交易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配合查处网上违法违章经营、虚假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案件;承担电子商务监督管理中跨地域纠纷的协调工作。
(十五)人事处。
负责全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外事、社会保险等工作;管理全系统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的职工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拟订全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学历教育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目标管理,指导全系统政治思想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指导全系统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省纪委派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室,行政编制7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
四、人员编制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29名(含从安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回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39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6名(含直属行政机构),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撤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正县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和年度检验、核定冠贵州(或贵州省)的内资企业名称等工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行政编制9名(从安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回),处级领导职数3名。
(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总队,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正县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查处传销、商标侵权、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假贩假、食品安全以及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其它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等工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总队行政编制11名(从西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收回),处级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