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第十三职业中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价函〔2009〕48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增加、调整、延续我市部分职业高中收费标准的函》(哈教函〔2009〕26号)收悉。根据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哈教联发〔200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市第十三职业中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复函如下:
一、收费标准
1、高尔夫场地管理专业、地铁安检专业、银行AIM机安装与维修专业、调酒专业、服装艺术设计专业、国际导游专业每生每学年1900元。
2、学前教育专业、幼儿英语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元。
3、商务信息处理专业、烹饪专业每生每学年2400元。
4、铁路乘服专业、电脑艺术设计(网页设计与开发)专业每生每学年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