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省对外贸易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09〕20号)
省对外贸易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审核我校收费标准的请示》(黑外贸校校字〔2009〕13号)收悉。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2001〕54号、〔2005〕44号文件精神,现就你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国际商务、商务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2420元。
2、海关报关、货物运输与代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会计、旅游服务与管理、商务俄语、商务英语、商务韩语专业每生每学年2200元。
3、住宿费每生每学年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