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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圣泰技工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圣泰技工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09〕28号)


哈尔滨圣泰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制定哈尔滨圣泰技工学校新增专业与专业更名收费标准的申请》(哈圣技工〔2009〕11号)和《关于哈尔滨圣泰技工学校新增专业制定收费标准的申请》(哈圣技工〔2009〕14号)文件收悉。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字〔2005〕53号)规定,按照补偿教育培养成本,适应社会需求状况和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原则进行预算,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

级别

收费标准(元/人.学年)

学制

1

城建工程与测量技术专业

中级

9800

3年

2

农业机械化专业(汽车、拖拉机运用与维修专业)

中级

6800

3年

3

速录与高级文秘专业

中级

9800

3年

4

食品营养与烹饪专业

中级

8800

3年

5

铁路高级乘务员专业

中级

6800

3年

6

动画设计专业

中级

12800

3年

7

幼儿综合教育专业

中级

12000

3年

8

物业管理与安保专业

中级

6800

3年

9

旅游服务与酒店管理专业

中级

8000

3年

10

市场营销与管理专业

中级

6800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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