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师大艺术学院附属小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09〕27号)
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附属小学校:
你校《收费报批申请》收悉,鉴于哈价行发〔2007〕41号关于你校收费标准的批复试行期已满的实际情况,现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价联字〔2005〕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对你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艺术教育一对一教学学费每生每学年6500元。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学校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