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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局印发珠海市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4、加大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推进建设项目诚信体系建设。

  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进行不良行为扣分。对受表扬或获得质量奖的企业进行良好行为加分,并在招投标中予以加分奖励,在经济方面也予以奖励,招投标的加分和经济奖励从政府工程做起。企业诚信行为的扣分和加分通过珠海建设信息网进行公布。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制”有效机制,让实力强、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多得工程,而令那些实力弱、质量差、信誉低的企业少得工程,最后退出珠海市建筑市场。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至2009年11月中旬)。

  1、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按照国家、省和我市的统一部署,市建设局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治理重点、措施、时间安排等。

  2、部署任务,加强宣传。根据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将进行动员部署。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2009年11月中旬至2010年12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排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法规制度、市场监管等方面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出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治理措施和方法,做好堵漏建制工作。并以单项工程项目为单位,逐一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有关情况于2010年2月15日前报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适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导,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健全规章制度(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

  1、认真进行整改。各区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此次专项治理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和分类,认真分析原因教训,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分阶段、有步骤地抓好整改。

  2、加强监管责任。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造成重大损失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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