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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局印发珠海市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6、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招标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招标代理机构规范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探索推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从源头上整顿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7、根据广东省监察厅等十个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预防和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联席会议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市制定了《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暂行办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各部门主动分析研究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加强联系和沟通,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地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二)加强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1、加强工程建设实施阶段重点环节监管。一是加强施工许可监管,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建立颁发施工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制度和层级监督机制。严格施工许可法定条件,严肃查处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应与工程规模和技术负责程度相适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人员应与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一致,严格查处擅自变动相关管理人员的行为。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文明施工。三是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提高监管效能,强化监督巡查和抽查。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督促各企业认真开展在建工程质量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加强工程项目监理活动管理。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活动巡查和工程监理报告制度。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理合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建立规范,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期、成本等方面的管理。

  3、加强质量管理,解决质量纠纷。认真落实《珠海市分户验收制度》、《商品住宅验收公示制度》,近期将推出商品房预售项目按“交楼样板间”标准交付制度,规定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前,必须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相关标准设置交楼样板房,用于房屋购买和交付给业主时作为参照标准,从而减少商品房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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