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印发珠海市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建建〔2009〕117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各质检站、安监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27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管字[2009]64号)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治理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建设项目诚信体系建设,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珠海市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27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管字[2009]64号)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治理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建设项目诚信体系建设,为做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体系,全面贯彻实施《
建筑法》、《
城乡规划法》、《
招标投标法》。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和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我市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得到有效的监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建设工程中的质量安全得到根本保证;准入清出机制得到落实,诚信体系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