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医堂中医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09〕18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医堂中医医院等9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09年12月2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医堂中医医院,名称由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医堂中医医院变更为:北京朝阳弘医堂中医医院;
2.北京市肛肠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医院),地址由西城区下岗胡同一号、西城区德外校场口街9号院7号楼一层变更为:西城区下岗胡同一号;
3.崇文区体育馆路街道四块玉社区卫生服务站,因住地拆迁,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4.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店医院,名称由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店医院变更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街道华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由综合医院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5.北京市顺义区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由北京市顺义区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北京市顺义区医院,地址由北京市顺义区光明南街3号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光明南街3号、北京市顺义区中山南街6号;
7.首都医科大学门诊部,名称由首都医科大学门诊部变更为:首都医科大学校医院;
8.北京市丰台区结核病防治所,地址由丰台区丰台镇丰台西路甲七号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南路99号;
9.北京市房山区燕山迎风街道宏塔社区卫生服务站,地上由房山区燕山燕房路78号变更为:燕山迎风北庄南里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