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价函〔2009〕99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函》(哈教财函〔2009〕3号)收悉。根据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哈教联发〔2002〕3号文件精神,现就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焊接专业、机械加工(车工)专业、机械加工(钳工)专业、机电技术应用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计算机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
2、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300元。
3、饭店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000元。
4、动漫画设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000元。
5、住宿费每生每年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