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汽车职业高级中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价函〔2009〕103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哈尔滨市汽车职业中学校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函》(哈教财函〔2009〕7号)收悉。根据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哈教联发〔2002〕3号文件精神,现就市汽车职业高级中学校收费等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2200元。
2、制药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2400元。
3、数控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2000元。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学校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