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投入。各地要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治理。要整合资源,在下山脱贫、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优先保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治理,危险区人民群众及时搬迁避让。同时,要因地制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机制。
(三)强化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实施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和监督管理,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严格的年度考核和政绩评价。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政府要予以表彰。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门年终要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贯彻实施情况,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
(四)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各地要充分利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要以项目为依托,探索并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报预警指标体系,为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奠定基础。提高群测群防工作的技术含量,逐步建设一批“专业人员指导、多种手段监测”的群专结合监测点。
(五)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和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常识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利用世界水日、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国际减灾日等节日,组织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要深化“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成果,不断提高全社会和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
附件:
2009年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1、柯城区九华乡凉棚村程根福屋后崩塌;
2、柯城区石梁镇大俱源村泥石流;
3、衢江区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
4、衢江区上方镇界头村滑坡;
5、龙游县溪口镇枫林村岩山自然村滑坡;
6、龙游县大街乡岭脚村黄庭连村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