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9〕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2009年衢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衢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编制本方案。
一、2008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2008年,由于极端天气情况,1至3月雨雪冰冻天气诱发公路局部崩塌;汛期强降雨次数增加,尤其是5月27日至28日和6月9日至14日,降雨集中,灾害频发。全市发生地质灾害13起,其中滑坡3起、崩塌6起、泥石流3起、地面塌陷1起,直接经济损失约140万元,无人员伤亡。这13起灾害分布于开化、江山、柯城三地,除地面塌陷是受底层岩性影响外,其他均由强降雨和人工切坡过陡引起,灾害及时得到了处理,消除了隐患。
二、2009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类型。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今年汛期气象趋势预测,今年梅汛期、台汛期降水与去年持平或略多,我市2009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梅汛期(5-7月上旬),梅汛期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率与去年持平,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略高于去年。我市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与往年类似,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四种。梅汛期由于降雨时间长,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在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连续大雨三天以上),极易诱发以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山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局地暴雨还可能诱发山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台汛期降雨强度极大,由暴雨而引发滑坡、崩塌及山区小流域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概率较大;一些矿山尾矿库和排土(渣)场易发生泥石流灾害。另外覆盖型岩溶分布区、坑采矿山闭坑矿区也易发生地面塌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