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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第七十三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第七十三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09〕48号)


哈尔滨市第七十三中学校:

  你校《关于向外籍来华就读学生收取学费的申请》收悉。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黑教联〔2006〕32号文件精神,现就你校向外籍来华就读学生收取学费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高中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学校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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