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中英小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中英小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09〕47号)


哈尔滨市中英小学校:

  你校《关于通勤车费用的申请》收悉。鉴于哈价行发〔2007〕34号文件试行期已满,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价联字〔2005〕53号文件精神,现就你校通勤车收费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通勤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学校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