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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2009年衢州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2009年衢州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9〕40号)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制订的《2009年衢州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八日

2009年衢州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市财政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为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06〕143号)精神,特制订2009年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一、评价范围、对象和内容

  (一)评价范围和对象。

  2009年度市本级确定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共53个,财政安排资金总额19883万元。

  (二)评价内容。

  1、管理措施、制度建设情况评价。主要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制度化建设、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监督检查全过程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等方面。

  2、资金使用情况评价。主要包括资金的落实到位和及时性情况、资金的专款专用情况。

  3、目标完成和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主要包括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的质量、及时性和项目完成后产生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情况。

  4、对专项资金的总体评价。

  二、评价组织方式

  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和市财政部门组织重点评价的方式开展。单位自评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评价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本系统所有专项支出项目实施评价,重点评价由市财政部门组织实施。自评项目完成后,由市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重点抽查项目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自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开展自评工作;主管部门评价要对本系统所有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评价,具体组织方式可以自行组成评价组评价,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价。各评价单位应于2009年10月30日前完成评价任务,并认真编制评价报告,及时报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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